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2022-2023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22年、2021年、2020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退学研究生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4、学术行为不端者;
5、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4、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当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可获得二等或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原则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2020级 | 不分等级,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统一享受。 | |||
2021级(学硕) | 1 | 2 | 1 | 2 |
2021级(专硕) | 34 | 104 | 106 | 104 |
2022级 | 37 | 183 | 73 | 74 |
三、评审办法
请见附件二《微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申请办法
1、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填写附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填写附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四《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登记表》,有团队加分项的还需填写附件六《团队获奖加分分配表》。
3、硕士三年级研究生不分等级,符合参评条件的统一享受学业奖学金。
申请者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须由导师审核原件后签字,研究生本人需负责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相关申请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于10月10日15:3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5日
附件二:微电子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附件三: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