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教育基金会的通知,本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已启动,此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院系初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分配名额及奖励要求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奖励要求 | 备注 |
东南大学六系79级校友奖助学金 | 3000 | 2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 由学院邀请1名东南大学六系79级校友共同进行初评 |
梅花奖学金 | 3000 | 1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 |
二、参评对象及条件
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学位课无不及格科目、学位课程规格化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发表的文章有剽窃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如论文重复参评、私自篡改成绩单等)。
4、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在学期间自行出国或出境以及休学、退学者;
6、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7、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连续3次或累计5次在80分以下的;
8、其他被认定不能授予奖学金的情形。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
奖学金评定依据为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和实绩、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考评。评选计分方式为:综合排名总分=规格化平均成绩+相关加分;以综合总分排名的顺序确定获得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加分细则请见附件一《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附加分评定表》。
四、评审程序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在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站(http://seufund.seu.edu.cn)申报,并提交纸质版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可在教育基金会申报系统生成打印)、《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例如:已发论文复印件(期刊的复印件或会议论文集封面加目录加论文全文复印件)、专利申请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于4月20日前交(寄)至无锡分校传感楼223室。
申报材料经评审讨论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附加分评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