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校区21级、22级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先前申请本次国奖破格成功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无锡校区21级、22级本科生,共3人。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德育为先,严禁不正之风。
(一)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填写附件2(电子版即可),于9月20日17:00前交至1913084533@qq.com,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文件原名”;
(二)无锡校区学生工作校区根据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本次将采用答辩评审的形式,答辩时间暂定为9月25日(周三)下午。
(三)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五、评审主要内容
(一)材料完整性。主要指上报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规范性。主要指国家奖学金初评和审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总和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四)评审答辩将从日常学习、科研能力、工作任职、综合素质(品德、体育、卫生等)以及答辩展示等多维度进行考核。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向获奖学生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