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天语发布时间:2024-09-05浏览次数:2545


各在锡延伸办学学院、研究生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究,矢志创新,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现启动2023-2024学年的研究生评优工作:

一、评选对象

无锡校区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类型包括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学业成绩、学术创新、实践劳动、社会服务、体育美育)先进个人。

拟评选的三好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三好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每项单项先进个人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

按学院分配名额如下表所示:


、评选条件

评比条件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2024年版)《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


四、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制定、公布本单位研究生荣誉表彰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

(二)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

(三)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研究生登录“东南大学网上办事大厅”ehall.seu.edu.cn,搜索“研究生荣誉称号”应用在线提交材料并打印登记表;各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将拟表彰研究生的登记表纸质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交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到研究生管理办。以上工作请于919日前完成。

(四)研究生院审定各单位拟推荐学生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评选、推荐应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衡量、宁缺毋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同一学年,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单项先进个人均互不兼得。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4



附件1: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拟推荐优秀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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