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校区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研究生星宸奖励基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本学年星宸奖励基金(含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原则上2023级(一年级)研究生不参评,且获评此奖助项目的学生同一学年不可兼得其他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名额分配
本学年星宸奖励基金共设置奖学金15名,奖励标准5000元/名;设置助学金2名,资助标准2500元/名。星宸奖助学金均采取差额评选,各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且符合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的非一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星宸助学金的参评对象还需是本学年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按可推荐名额数推荐参评候选人。并且填写“附件一《XX学院推荐学生材料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8日下午3点前发送至邮箱860498590@qq.com。
3、无锡校区会同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候选人答辩评审,共同确定获奖名单。评选结果将在校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4、获评学生于信息门户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纸质申请材料于4月24日上午10点前交至无锡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11)。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