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实设〔2012〕12号 东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者:陈静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22

东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校实设〔201212

东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应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检查,防患于未然。

  1. 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2. 每间实验室要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的关闭情况,重点关注电设备、线路、开关、插座等是否安全,长时间不用的是否已断电(拔出插头)。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3. 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火、防漏电、防盗窃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盗设备运行情况、门卫的尽职情况、消防器材完好情况、三废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 节假日前应对实验室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对假期中无人工作学习的实验室应进行封门处理。假期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值班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情况。

  5.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6. 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7. 实验室的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资及贵重物资器材、大精仪器设备等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存放,并按有关规定领取、使用。实验室产生的三废,应按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处理。

  8. 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9. 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安全检查记录备案。

  1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题词:实验室 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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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 5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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