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校区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徐瑶瑶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379


各本科年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在无锡校区开展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无锡校区推荐名额1名。推荐对象为无锡校区2019级、2020级本科生。

学生不可兼评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省先进个人为差额评选,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校级评审。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注意: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获评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评选时,需提供加盖“东南大学校章”的奖状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

三、评选推荐程序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候选人自主报名、班级讨论推荐、校区考察审核产生

材料提交:每班可推荐不超过1名同学,经班级讨论推荐后班长将班级所有申请人材料打包提交至辅导员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271500

资格审查:327-328日,汇总材料后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校区公开答辩:329日左右,答辩要求及答辩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评议:由学院评审小组根据【个人材料】和【答辩表现】组织综合评议。

最终成绩=专家评审均分*0.6+学生评审均分*0.4

专家评审均分、学生评审均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均值。

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根据最终成绩,推荐第一名参加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差额评选。

四、报送要求

拟推荐学生需认真填写以下文件: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6.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

此次申请如有其他支撑材料请与申报表一起附送,支撑材料请真实有效、简明扼要,请勿铺张浪费。

-附件支撑材料:请自主整理,无固定格式

公示期结束后,请拟推荐学生及时在网上办事大厅荣誉称号系统中进行申报。

申请同学请务必查看附件:5.特别注意

本次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由无锡校区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510-83110039

东南大学无锡校区

2023323

 

附件:

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5.特别注意

附件:5.特别注意.docx

6.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6.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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