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校研生[2019]36号)文件精神,2023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报条件,请参照《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办法》(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 《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或《东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要求:内容属实,所在单位盖章,校内合作导师签署意见。)
个人材料提交:①首次申请校外导师,需要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个人成果证明材料。②申请校外导师续聘,只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表。③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按院系通知要求发给校内合作老师或院系负责老师。④按院系通知的规定时间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具体可咨询相关负责老师(附件4)。
2、院系初审
各院系应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无误。对拟续聘的校外导师,需要综合评价聘期内的研究生培养成效。上一次聘期内未能履行校外导师职责者,不建议再次聘用。
院系初审结果填入《2023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院系盖章后提交至各学位评定分委会。
3、学位评定分委会评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开会讨论投票,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则为通过(同意的票数,应过全体委员数的半数)。评审结果填入《2023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申报表决票汇总表》(附件6)并注明分委会得票,由分委会主席签署意见后院系盖章。
院系材料报送:①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请将以上两份汇总表(纸质盖章版各一式一份),以及个人申请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②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院系汇总后发给培养办顾老师(邮箱:ghy7755@seu.edu.cn)。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
4、研究生院审批
研究生院对分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审批,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研究生院颁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书。
联系人:顾海燕 联系电话:83792529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2: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东南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东南大学校外指导教师申报的院系负责老师联系方式.xls
附件5:2023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6:2023年东南大学专业学位校外指导教师申报表决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