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学院(无锡)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教育基金会的通知,本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已启动,此次仍采取本人申请,经院系初审并推荐,研究生院审定报教育基金会备案的办法,原则上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奖学金分配及奖励要求
项目名称
奖励金额
奖励人数
奖励研究生
奖励要求
张江高科奖励基金
8000/人
5人(含学硕)
奖励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参评对象及条件
凡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学位课无不及格科目、学位课程规格化加权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不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党、团或校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在学术研究中,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4、无故旷课、未请假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
5、所在宿舍卫生成绩连续3次或累计5次在80分以下的;
6、其他被认定不能授予奖学金的情形。
奖学金评定标准
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进行综合评定,排名计分方式为:综合得分 = 学位课规格化成绩*Q1 + 学术科研分的规格化成绩*Q2 + 社会活动分*Q3,其中,学位课规格化成绩为百分制,所占权重Q1为0.6;学术科研分包含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加分,折算为百分制规格化成绩后所占权重Q2为0.3;社会活动分包含荣誉获奖、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所占权重Q3为0.1。加分细则请见附件一《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
评审程序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研究生基金会奖学金申请材料登记表》,有团队加分项的还需填写《团队获奖加分分配表》。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例如:已发论文扫描件(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封面加目录加论文全文)、专利申请材料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等,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学号姓名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如201589王东南基金会奖学金申请)发送至邮箱3042226113@qq.com。
申请者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须由导师审核原件后签字,研究生本人需负责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经评审讨论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