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无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四)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2018级 | 不分等级,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统一享受。 | |||
2019级(学硕) | 1 | 2 | 2 | 2 |
2019级(专硕) | 21 | 65 | 64 | 65 |
2020级 | 35 | 173 | 69 | 69 |
三、评审办法
详见附件《微电子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申请办法
研究生本人需负责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周三)18: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朱静文老师处(状元路5号文枢楼209)。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7日
微电子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