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无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朱静文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2686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启动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无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820192020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四)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2018

不分等级,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统一享受。

2019级(学硕)

1

2

2

2

2019级(专硕)

21

65

64

65

2020

35

173

69

69

、评审办法

详见附件《微电子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四、申请办法

研究生本人需负责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30日(周三)18: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朱静文老师处(状元路5号文枢楼209)。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27日

微电子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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