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了《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请各科研平台认真阅读指南,积极参与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的注意事项:
1、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为: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临床前沿技术项目、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医药后补助项目四类组织实施。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除1106、1108指南方向外,每个设区市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项,该项目分校没有单独名额,统一提交至无锡高新区科技局,评审后择优推荐;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除三甲医院、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外,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统一提交至无锡高新区科技局,评审后择优推荐;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推荐1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推荐1项,统一提交至无锡高新区科技局,评审后择优推荐。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
二、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三、关于课题配套经费事项:
1,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配套经费原则上只允许从以下两个途径解决:
(1)联合申报企业进行经费配套,并出具配套经费承诺函(企业盖章,签字);
(2)已结题的横向项目的结余经费作为配套经费(写明经费号,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2,纵向经费不允许作为配套经费。
3,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支持企业进行经费配套的课题。
三、其他事项:
请参加申报的老师将申报书,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划分等内容,合作单位签字,盖章),自筹经费承诺(各一份),交至无锡分校教学科研部(无锡分校中大院南楼221室)。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2020年1月22日前将预申报信息(申报人简介+申报项目类别、指南编号、摘要)发送至邮箱(wxdkzwj@163.com),纸质申报材料提交最终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预申报成功后,分校管理员分配填写权限给报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填报。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统一递交至无锡市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人:周文佳
联系方式:0510-85343997
邮箱:wxdkzw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