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七)符合东南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八)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九)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均位于前10%,且无首修不及格。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名额不单切,符合评奖条件学生随信息学院和电子学院统一评审。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时间
信息班:
(一)申请破格的学生请于9月29日10点前提交《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破格申请表》(附件6)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纸质版)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中大院 223),由无锡分校通过初审后再报至信息学院学办,经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评审。
(二)申请学生需于9月30日10点前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预报名资格初审表》(均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60498590@qq.com,并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申请,由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评审,审核通过后名单公示三天。
电子班:
根据电子学院安排,大四不参评国家奖学金。
四、其他
更多内容请参见附件中《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8日
附件3: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