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更多东大学子努力拼搏。现根据校学生处通知要求,开展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荣誉称号 专业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 干部 | 备注 |
信息工程 | 3 | 1(候选) | 对优干候选人还将推荐 至信息学院集中评选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 |
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
三、评选注意事项:
1、个人宿舍卫生成绩以卫生成绩90分以上为标准,体育良好(80分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准),体育优秀(90分以上,三好学生标兵标准),体育成绩需两个学期分别达到标准,宿舍卫生成绩需两学期平均分达到标准。
2、对“社会实践”栏和“班级和院系意见”栏不要过于简单和含糊,“班级及院系意见”应注明“同意推荐XXX获“XXXX”荣誉称号”。
3、不要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基本信息及自我小结部分请电子打印。班级意见、院系意见请手写。
4、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报,各种评优登记表因要放入学生档案,在填写时诸如“小结”等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5、请勿变动表格格式。
6、因退宿,无卫生成绩需进行进行破格提名的,需提交退宿证明复印件。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无锡分校将分别会同信息学院、电子学院对民主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全校范围公示,报学校批准。
五、评选推荐要求
请各班认真组织、民主选举,于9月17日(周二)15:00前由各班班长将《东南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报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23)。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东南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