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锡分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174

各无锡分校2018届毕业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就业办要求,现就无锡分校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请见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

3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低保家庭毕业生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1后开具的有效)、残疾毕业生的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只提供合同复印件,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本省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外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注:原件材料将在省厅审核完成后退还给学生。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本科生学籍证明可在教务处开具,研究生在读证明由分校学生工作部统一开具)。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于121515:00前将纸质材料交(寄)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电子表格《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发至电子邮箱860498590@qq.com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71129

关于进一步加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docx

个人申请表.xlsx  

花名册样表(不要改格式和字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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