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49

  具体通知及申请条件请见附件。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如下:

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电子版,纸质版填写时请一定按照填写说明来填写);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纸质版两份);

3、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

说明:针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东南大学获得代偿资格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证明》或《东南大学获得代偿资格毕业生二次就业证明》(二次就业的才需要填写该表),该材料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为2016128,纸质材料交(寄)至东南大学无锡分校传感楼223学生工作部,电子材料发至邮箱860498590@qq.com

  

  

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2016年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参考资料.pdf

附件2: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oc

附件3:东南大学获得代偿资格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证明.doc

附件4:东南大学获得代偿资格毕业生二次就业证明.doc

附件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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