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无锡分校2017届毕业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就业办要求,现就无锡分校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请见附件《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
3、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不行,要另外开具的低保证明)、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原件核查后会退还学生;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籍证明或在读证明(本科生学籍证明可在教务处开具,研究生在读证明可在分校学生工作部开具)。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于11月1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交(寄)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电子表格《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及《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发至电子邮箱860498590@qq.com。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