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南大学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241

13级无锡分校本科生:

根据学生处通知及《东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为乙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甲(毕业年未进行考核,不计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阶段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5%,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3.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良好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标兵”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秀党(团)员”;

2)至少获得一次大学生学科竞赛奖,竞赛名录参照《东南大学学生手册》关于《东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奖实施办法》中的规定;

3)响应国家号召,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的毕业生的5%;名额见附件《东南大学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无锡分校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东南大学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请不要改变原表格式(一律打印,不得手写),表格各栏请按预留空间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行为规范考评结果”一栏四年制学生填前三学年。

2.请有意申请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65日中午12点前提交《东南大学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评奖评优、竞赛获奖等证书复印件,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23)。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7531

  

 关于评选东南大学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东南大学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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