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66

12级无锡分校本科生:

根据学生处通知及《东南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开展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必须为乙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甲(四年制本科生前三年中有两次为甲,五年制本科生前四年中有两次为甲,毕业年未进行考核,不计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阶段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中达到前15%,毕业论文成绩为优;

3.坚持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良好及以上;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校三好学生标兵”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秀党(团)员”;

2)至少获得一次大学生学科竞赛奖,竞赛名录参照《东南大学学生手册》关于《东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鼓励奖实施办法》中的规定;

3)响应国家号召,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

二、评选比例及办法

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本专业的毕业生的5%;名额见附件《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请有意申请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填写并提交《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无锡分校根据学生申请和评选条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学校批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请不要改变原表格式(一律打印,不得手写),表格各栏请按预留空间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行为规范考评结果”一栏四年制学生填前三学年。

    2.请于65日前提交上述材料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13)。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661

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东南大学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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