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66

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研究生: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无锡分校和集成电路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详见《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标准:2万元/

名额:7人(含学术型硕士)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继文

副主任委员:徐悦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孙伟锋  李文渊  陆生礼  李  冰  杨  军  吴  金

      吴建辉  李智群  郑建勇  孟  桥  秦  明  聂  萌

      殷  缨  常昌远  樊祥宁  无锡分校研会主席

秘书:何天宇  夏银凤

  说明:答辩前,从评审委员会中抽选专家担任评委,人数不少于9人。原则上,主任及副主任委员、集成电路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领导、无锡分校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代表应参加答辩评审。

三、申请办法及要求

由研究生本人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二)和《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四),并根据《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二)所列顺序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中所填内容应与申请者所提交材料一一对应,并由导师审核原件后签字,报所在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破格申请学生名单和材料须报研究生院管理办,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申请者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以上申请材料应于1121000前交(寄)至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13),联系电话:0510-85383976。学生工作部经审核申请材料后确定具备参评资格者。

具备参评资格者须准备3分钟的PPT参加答辩,不参加者视为放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委员会从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定稿集成电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稿.docx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doc

附件四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doc  

14级研究生成绩(前25%).xls

13级研究生成绩(前25%).xls  

个人宿舍检查成绩记录表修改10-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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