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288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和东南大学相关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无锡分校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名额

原则上无锡分校分别遴选本科生和研究生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和省优秀学生干部)各一人, 省先进班集体各一个,并统一报送至学校进行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研究生院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省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省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省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分校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校学生处、研究生院,由其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参评“省三好学生”的学生应在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参评“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参评“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7-2018学年校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标兵班中产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参评学生请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参评先进集体填写《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表格请见附件。

其中《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部分请简要填写,不得写“见附件”, 另外还需提供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复印件,其中论文只需要打印第一页。所有材料均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格式不要变动

所有申请材料请在31812:00前报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860498590@qq.com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9315

 省优评选通知.docx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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