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248

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研究生: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无锡分校和微电子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参评对象、申请基本条件和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生[2018]31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其他奖学金者,其申请成果等材料不得作为再次申请时使用,本次获奖者不再参加本学年其他奖学金、奖助金的评选。其他奖学金不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标准:2万元/

名额:7

三、申请办法及要求

由研究生本人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二)和《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三),并根据《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二)所列顺序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表格样式不变,正反打印,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中所填内容应与申请者所提交材料一一对应,并由导师审核原件后签字,报所在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108日。

破格申请学生名单和材料须报研究生院管理办,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申请者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以上申请材料应于1091500前交(寄)至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23),联系电话:0510-81193023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工作部经审核申请材料后确定具备参评资格者。

具备参评资格者须准备3分钟的PPT参加答辩评审,日期暂定为10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评审委员会从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

注:学术型的国奖评审通知请见微电子学院的官方网站。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无锡)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版.docx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加分细则(暂行).docx  

附件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 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doc

附件三 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docx  

16级专硕规格化成绩前25%.xls

17级专硕规格化成绩前25%.xls  

  

热点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