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分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82

2015级、2016级、2017级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研究生: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分校)2017级研究生第一学年、2016级研究生第二学年、2015级研究生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5年、2016年、2017年秋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强军计划研究生、少民计划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四)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二)名额分配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总人数

2015级(专硕)

不分不评,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116

2016级(专硕)

12

36

34

35

117

2017级(学术+专硕)

15

75

30

29

149

注:根据评审办法,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单列专硕的各等级获奖人数,根据免研情况和入学成绩统一评定学生(学术和专硕)学业奖学金等级。

三、评审办法

请见附件《微电子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注:第三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无需填写申请审批表。

四、申请办法

研究生本人须负责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1018日(周三)前将申请材料交(寄)至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23)。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微电子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710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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