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研究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有关精神和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要求,现就填报《2016-2017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新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均在统计范围。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公办高校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
三、填报申请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0日前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并发至邮箱860498590@qq.com,同时须将残疾证复印件交至传感楼213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