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结题项目验收要求,省基金项目验收时间为每年的9月至12月底,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具体结题流程如下:
从2015年11月起,申请验收和总结的项目在填写验收申请表和总结申请表之前,需先填报科技报告,科技报告经情报所审核后,才能填写验收或总结申请。
科技报告审核:省情报所,电话:025-85400396、85407862
一、网上提交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准备好结题材料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上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址:http://210.73.128.81/),验收申请书待申报单位(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二、报送纸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1份(暂不装订,装订顺序按目录 详见附件6)至无锡分校教学科研部审核后,由分校统一报省科技厅社发处审批。
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详见附表: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参考格式);50-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省拨款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选择和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审计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详见附件9: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表)。
以上工作请务必于10月20日前完成(重点项目、省杰青项目可放宽至10月底)。
三、召开项目验收会议。验收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批并签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11-12月份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各项目验收会议,结题专家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指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专家建议名单供参考。
会议材料准备如下:
1、验收材料合订本复印7份,
2、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成果的ppt<10-15分钟>,
3、项目验收会议日程(7份)(详见附表8),
4、专家签到表(7份)及专家验收意见(电子稿)(详见附表7)。
四、网上填写验收证书申请。验收会议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网上填写验收证书申请,将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扫描后上传。
五、报送纸质验收结题材料。待验收证书网上通过省科技厅业务处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装订好(含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复印件两份交无锡分校教学科研部,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该项目工作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逾期的仍视为未通过验收。
项目验收材料要求详见《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程序》。
联系人:周文佳
联系电话:051085343997
201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