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研究生: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无锡分校和微电子学院工作安排,现启动东南大学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详见《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奖励标准:2万元/人
名额:8人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张继文
副主任委员:殷缨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孙伟锋 刘 威 李文渊 陆生礼 李 冰 杨 军
吴 金 吴建辉 李智群 郑建勇 孟 桥 秦 明
徐 悦 聂 萌 常昌远 樊祥宁 无锡分校研会主席
秘书:何天宇 夏银凤
说明:答辩前,从评审委员会中抽选专家担任评委,人数不少于9人。原则上,主任及副主任委员、集成电路学院分管研究生培养领导、无锡分校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代表应参加答辩评审。
三、申请办法及要求
由研究生本人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二)和《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四),并根据《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二)所列顺序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表格样式不变,正反打印,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个人申报材料汇总表》中所填内容应与申请者所提交材料一一对应,并由导师审核原件后签字,报所在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交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破格申请学生名单和材料须报研究生院管理办,经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申请者方可具备参评资格。
以上申请材料应于11月4日10:00前交(寄)至分校学生工作部(传感楼223),联系电话:0510-85383976。学生工作部经审核申请材料后确定具备参评资格者。
具备参评资格者须准备3分钟的PPT参加11月9日的国奖答辩,不参加者视为放弃。评审委员会从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张榜公示。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工程专业(无锡)国奖评审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