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树立分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激励分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推进分校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东南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东大委[2016]25号)精神,无锡分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七一”表彰
1、表彰推荐名额
优秀党员原则上教师党支部评选3名,学生党支部原则上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6%;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优秀党员中产生。优秀党支部原则上占支部总数10%,由各支部先组织自评。毕业班优秀党员数可适当放宽。
2、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业务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勤于思考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做出较好成绩。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好评。
(3)优秀党支部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三、推荐的办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党支部内推荐,优秀党支部可以先由各支部自荐。
2、推荐办法:各支部按照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个人推荐相结合的
办法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单位要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推荐对象上报分校后,由分校党委审核研究确定,并在分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2、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登记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字至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申报材料中
的姓名、职务、党组织名称、曾获奖励等,一律使用全称(依据单位公
章、任免文件、居民身份证等)。同时申报者均需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表格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曾获奖励的名称均要准确无误。请各支部于4月15日之前将推荐评选名单及材料及时上报分校党委。
4、表彰宣传。分校党委在“七一”前夕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分校党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党委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