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无锡分校2016届毕业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就业办要求,现就无锡分校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统计对象
无锡分校16届毕业生中为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除按规定提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和账号信息外,低保家庭毕业生依据低保证明、残疾毕业生依据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依据助学贷款合同,经学校及地方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四、提交申请办法
请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于2月22日(下周一)15:00前将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低保证明(非低保证)、残疾证或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原件核查后会退还,复印件留存)交(寄)至无锡分校传感楼213学生工作部;电子表格《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见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860498590@qq.com。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