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无锡分校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天语发布时间:2016-02-19浏览次数:296

各无锡分校2016届毕业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就业办要求,现就无锡分校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统计对象

无锡分校16届毕业生中为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和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1500/人。

三、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除按规定提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和账号信息外,低保家庭毕业生依据低保证明、残疾毕业生依据残疾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依据助学贷款合同,经学校及地方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四、提交申请办法

请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于222日(下周一)1500前将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低保证明(非低保证)、残疾证或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都要,原件核查后会退还,复印件留存)交(寄)至无锡分校传感楼213学生工作部;电子表格《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见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860498590@qq.com

  

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doc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doc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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