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周文佳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12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无锡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财工贸[2021]9号),根据年度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专项预算安排,现将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支持重点产业集群。

  ——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对首次通过IT服务管理体系(ISO20000)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企业质量建设。

  ——支持加强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单位)参与标准化活动,对主导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新承担国际、全国和地方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分档择优给予资助。

  ——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分档择优给予扶持。

  3.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

  ——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聚焦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择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效应,给予支持。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储备。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和高水平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分档择优给予支持;对高知名度商标和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分档择优给予支持。

  ——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企业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支持。

  ——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创新主体对其拥有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单个或组合混合知识产权投保,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的比例给予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发起单位给予支持。

  4.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实施技术转移奖励。我市企业引进市内外技术成果进行转移转化的,分档择优按比例给予奖励;我市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本市企业引进科技成果的,分档择优按比例给予奖励,促进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建设。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组织。个别项目需满足该项目特定申报主体要求。

  2. 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3.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及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项目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完备。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egrantweb),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各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一式六份)于2023年9月30日前集中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2.实行限额限项管理。评审类项目查重比对重复率达10%(或者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作为重复申报项目,不予扶持;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市级原则上不再支持;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scjgj.wuxi.gov.cn/)查询和下载;《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可登录信用中国(江苏无锡)网站(网址:http://wuxicredit.wuxi.gov.cn)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系统进行查询和下载。

  4. 各具体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指南。

  四、校内申报受理时间

  请于2023年9月17日前将校内申报申请发送至邮箱:wxdkzwj@163.com,联系电话:0510-85110082,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对以往已获得过同类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规范申报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获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和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锡市监[2023]77号)(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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