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何天语发布时间:2019-09-28浏览次数:1125


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奖励比例、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且需被认定为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详见附件2:《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收录于《东南大学大学生手册》)。


二、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时间

信息班:

申请学生需于93010点前将《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预报名资格初审表》(均为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60498590@qq.com,并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申请,由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评审,审核通过后并公示名单。

电子班:

申请学生需于93010点前将《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60498590@qq.com,并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申请,由电子学院统一组织评审,审核通过后并公示名单。


三、其他

更多内容请参见附件《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学生工作部

2019928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5: 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申报资格初审表(信息班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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